第一條 緣起:
本系畢業校友因感念母系培育,提供獎助學金回饋,期能以實質行動鼓勵學生,提供經濟上協助,讓同學能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 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士班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
二、 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導致經濟困難者。
三、 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第三條 申請名額:依申請狀況由審核小組決議。
第四條 獎助金來源:由設獎人指定用途捐款支應。
第五條 申請程序:
一、 申請時間:上學期於10 月15 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於3 月15 日前提出申請。
二、 應填具申請表一份,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一併送請班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後,轉送企管系審核小組審查後核定之。
第六條 組織:
一、 各學期由審核小組進行審查,審核小組由系主任、系導師代表、班級導師及教師代表2 名以上組成,系主任擔任召集人。
二、 本審核小組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七條 獎助金額:由審核小組依據申請學生人數及狀況進行核定,獎助金每名壹萬元以上,總金額上限為當期指定用途捐款餘額。
第八條 撥款方式:以匯款方式給予獎助之學生並知會監護人。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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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信合泰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院長核定)111122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