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緣起:
設獎人王昌達先生為了感念先祖父王世銘先生與先父王振民先生的教誨,以及輔大企管系在教育上的栽培,使其得以成就今日的事業與人生,故以設立清寒獎學金的方式,回饋母校,並激勵學弟妹努力向學。透過這份心意,盼能傳承祖輩的精神,支持更多優秀的學子實現他們的夢想,延續知識與善念的力量。
第二條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名額:自2025 年9 月起,每學年度大一入學新生兩名。
二、金額:每名每學年新台幣壹拾萬元整,每學年獎勵一次,就學期間若符合申請資格,可持續獎勵,至多四年,延畢學生不符合本辦法之獎助資格。
三、申請者資格:
(一) 首年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1. 本系大學部大一入學新生。
2. 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新生檢附學測成績,英文與數學科目均達「頂標」(含)以上成績。
(二) 入學第二學年後之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取得首年獎助,符合以下資格者,得於次學年提出申請
1. 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 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基本分(86分)以上。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之獎助生得兼領其他獎學金,且當學年度不得辦理休學或退學,否則需按月份比例繳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但若屬於重大變故或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者,經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以個案處理。
第四條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依公告日期向企管系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第五條 獎助學金申請資料:
一、 申請書。
二、 戶籍謄本。
三、 獎助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四、 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
五、 家庭成員每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員每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家庭成員介紹/全戶總人數合計__人(務必據實申報,否則取消資格)】。
六、 歷年成績單(含班上排名)正本,大一新生檢附學測成績單正本。
七、 詳細自傳(含履歷、上半身正面照片)。
八、 導師或教師推薦信(大一新生免附)。
九、 上述申請書、自傳與履歷表(含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文件之電子檔資料。
第六條 審查辦法:
一、初審小組由系主任、系導師代表、班級導師及教師代表2 名等五名以上成員組成,並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
二、初審小組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三、申請人若在大一獲得此獎學金,在申請資格持續符合前提下,將保障大二至大四均能領取此獎學金為原則。
四、經初審後將推薦學生之申請資料送設獎人或其代理人備查後,辦理發放事宜。
第七條 撥款方式:以匯款方式給予獎助之學生並知會監護人。
第八條 本獎助學金因為任何原因無法繼續運作時,將中止本辦法,餘額發放給已獲獎學生四年獎助金後,取消「指定用途」,並通知設獎人或其代理人備查。
第九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院長同意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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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達清寒教育獎學金1140304(院長同意).pdf |